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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央行又出创新,永续债是好投资标的吗?(原创央行答疑网信投资人:两次提到支持先锋集团化解风险,配合各方处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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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1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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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银行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银行将无法生存。

4、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但与发行银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非金融企业基本没有次级债务。

启动永续债发行,是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具体举措。而永续债的发行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现代银行监管体系下,银行创造信用(发放贷款,承兑贴现等等)都需要有充足的资本支持,只有增量资本,才能支持增量信用扩张。

但是银行永续债的投资风险有别于非金融企业的永续债:

1、是债非股,最高回报就是约定的票面利息,但投资期限不确定,可能于股票同期限,是为“永续”。理论上,时间越长,不可测因素越多,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越大,但投资人却不能根据情势变化主动终止投资(二级市场卖出是另一中情形,不在讨论之列)。其他债权关系如果有约定期限,那么约定期限满后,投资人可以主动终止投资。而永续债尽管设有赎回条款,即5年后发行银行有权赎回,但主动权在银行不在投资人。

2、特定情形下,投资人承受的风险会增加:

(1)开启赎回期后,发行银行内源性留存收益不足以支撑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当时监管机关的要求时,该债券不能被赎回,这是不可测的期限风险;
(2)开启赎回期后,发行银行不能在市场上通过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募集到等量资本时,该永续债也不能被赎回;
(3)如果在债券存续期,银行受到预期外的风险冲击(理论上,预期内的损失风险都在该永续债的票面利率里得到了补偿),即需要大规模冲销坏账,或是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标准时,发行银行可强制减记永续债的债权来充实资本。

但是,银行发行永续债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对于有权批准银行能否发行永续债的机关(银保监会)拥有监管信息和专业判断能力,使其能起到一定把关的作用。这可以适当的提振投资人信心。当然,这种把关并非信用背书。

综上,一方面,银行永续债对于银行而言,是复杂的资本工具;另一方面,对于投资它的人而言,是更复杂的投资工具,非专业机构投资人不能为也。但即便专业机构投资人心里也打鼓,因为很多因素不可测,甚至会计处理都非常复杂,非一般机构能胜任。那么银行永续债的潜在投资人是哪些?我们从当下债券市场的三大主力略做探讨。

根据现行监管框架,商业银行可以有限制投资永续债,但是对于投资的银行来说,选择投资永续债很不经济也不理性,因为永续债的利息水平不高,但是要占用银行100%的资本金(至少消耗100%的资本金,但有待监管细则的确认。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如果商业银行相互认购而不予在认购方资本中扣除的话,行业的资本水平并没有有效提升,但名义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导致银行体系可能过度承担风险)。以招商银行为例,2018年(据业绩快报)1元钱的权益资本大致可以获得15%的税后回报,而投资1元钱的其他银行永续债就要消耗1元钱的权益资本,却只能得到不足6%(预期2019年中行的永续债票面利率不会超过6%)的税前费前回报,是很不划算。

对于公募基金,很多基金的契约就约定不能购买银行永续债。而且即便允许,从市场预期的永续债流动性看,公募基金也不敢轻易涉足。因为永续债的流动性很差,不容易在二级市场找到买家。那么公募基金在考虑应对赎回压力时,要变现永续债会是非常困难的任务,这样公募基金经理是不会去承担这个风险的。而且从风险和收益配比的关系来讲,优于银行永续债的品种很多。至于银行理财资金,其中公募品种的法律地位类同公募基金,其投资行为也在积极向公募基金看齐,在银行资产管理部门,对银行永续债是股是债?是标准债权还是非标准债权?都存在广泛的争议和分歧。因此,银行理财是一个潜在的购买者,但其互持等行为一定会大大收敛。

那么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中,潜在的购买者就是保险公司了。一是保险公司钱多,据统计局数据,2017年末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06.21亿元,是很有钱的大金主;二是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强,有充分识别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三是银保监会放开限制,允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永续债了。

由此推断:银行永续债的投资主力是保险公司,其次是公私募基金,再次是其他机构投资人,最末才是商业银行自营投资。

前面提到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风险,是一个很大的弱点。所以央妈也出手了。

何为央行票据互换工具?简单讲,就是银行永续债的原始持有人可以和央行做一笔交易,把银行永续债换给央行持有,然后换入等额的特定央票持有,约定期满,银行永续债持有人需要还回央票,同时换回银行永续债。这里,互换交易是持有人与央行达成一个合约,央行并不承担银行永续债的信用风险,持有人依然是银行永续债所有风险的承担者(央行的互换工具只是缓释了部分流动性风险而已)。央妈承担的仅是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即互换违约风险。所以,根据人民银行答记者问,互换工具的交易仅限于央行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但从央行布局来讲,一级交易商完全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与其他银行永续债的持有者约定做类似的交易安排。这些市场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借贷等等。即持有人将银行永续债交给一级交易商,一级交易商贷给持有人其他高流动性的债券,从而从市场整体上改善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央行是流动性的终极提供者,是活水的源头,而一级交易商是流动性的受益者和分发者。至于市场是否有动力去获取这个流动性,就取决于市场的自发性。而风险和收益都受市场约束,一级交易商分发永续债流动性时,需要考虑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并索要必要的对价,这样约束和激励机制都相对完备了。

有了这个支持,一级交易商如果持有银行永续债(间接持有也可以),可以通过互换获得市场更广泛认同的央票作为质押物,向央行向第三方融资。这是极妙的安排,必须为央行点赞。一方面创设的工具为银行永续债提供了特定流动性,但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另一方面,央行筑起一个微观栅栏,市场的归市场,为了追求收益,合格投资人可以投资银行永续债,但必须承担对应的风险。这个永续债即便通过互换给了央行,风险和收益均没有转移;未来还是要履约换回的,否则就是对央行的违约(这里隐含了一个问题,假设一级交易商将央行换出的票据质押给第三方融资,但违约了,那么第三方强制执行抵质押权利的时候,会构成一个微妙的新问题。

即央行换出的央票所有权转移给了第三方,而一级交易商无力履行对央行的换回义务,导致央行被迫持有永续债。当然,这只是枝末细节,因为法律关系是非常清晰,只要司法实践就可以趟出路来)。央行通过一级交易商来进一步分发关于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已经很大程度上隔离了互换违约风险,因为央行只需要识别和控制高资质的一级交易商的互换违约风险。

此外,答记者问中,央行提到“央行票据互换操作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所谓的“固定费率”有人解读认为这种特定央票会设定票面利息,作者持相反的态度,央行设置互换工具是提供流动性通道,而非为交易对手提供套利工具。所以,这里的“固定费率”是指一级交易商向央行支付的互换费用作为换取流动性的对价,而绝非所谓央票利息。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一级交易商互换给央行的银行永续债可以出表,从而为商业银行投资该类债券打开了空间?实则缪也,根据会计准则,风险与收益未完全转移出去的资产是不能出表的。互换交易中,风险和收益均未转移至央行,何来的出表之说。对于非银机构而言,持有银行永续债出表的意义不强,只有银行类机构因资本扣除的原因有意愿出表,但这样一来,就变成了简单的监管套利,商业银行体系的整体用于吸收损失的资本并没增加,而只是增加了名义监管资本,这种做法必定不会为银保监会所容。从监管法意讲:A银行发行永续债,B银行买了,那么A银行的资本增加,但B银行需要同额度甚至惩罚性额度的扣除资本。其结果是全行业的监管资本没有增加,这才符合监管的真实取向。上有会计准则,下有监管法意,这是容不得含糊的。

本次两部委及时出手,为银行永续债提供政策支持,有助于提高金融系统的弹性以应对不利的外部冲击。当下增加商业银行资本可以使得银行更好的满足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并增强对经济下行的抗风险能力。

但背后仍有值得深思的地方:当前商业银行业整体非常缺资本。一方面是逆周期的缓冲资本要增加,因为信贷趋势缺口,贷比率缺口(Credit-to-GDP gap)在增加,一般来说,当这个缺口的差距超过10%,银行就需要增加抗循环资本缓冲,2008年以来根据BIS,该指标多次突破10%。二是宽信用需要更多的银行资本支撑,才能帮助实体经济信贷扩张以对冲经济下行风险。三是监管机关掌握的情況看,银行需要夯实资本,这或许暗示监管部门认为商业银行的资本质量不佳。

人行答网信投资人疑问:高度重视来信反映的问题,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化解工作

近日,针对网信平台和先锋支付相关问题,人民银行在最新的回复出借人问询信中表示,高度重视来信反映的问题, 一如既往地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化解工作。

2020年6月29日一名投资人致信人民银行,提出关于网信理财平台业务相关和先锋支付非法行为等问题,人民银行针对其提问一一做出了回复。

人民银行在回复表示:在先锋集团出险后,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及时指导有关部门摸清“网信理财”有关情况,督促平台配合相关地方交易场所梳理债权债务关系,有序开展清偿兑付,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同时,央行要求交易所落实催收责任,加快清产核资和资金兑付工作。

去年7月4日,在网信出险当天,央行方面监测到先锋支付备付金余额异常下降时,已第一时间作出限制先锋支付出金的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并责令先锋支付停业整改。

目前先锋支付前期核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制定客户备付金兑付方案,后续将配合先锋集团整体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回复中还指出称:一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处置工作,不存在行政干预司法等有违法治精神的情况。对于金融犯罪的“非法性”认定,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行政部门的性质认定不是司法机关介入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若有关部门作出对先锋集团立案侦查的决定,人民银行将积极提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行此次的回信中,可以通过一些关键词来大概了解监管层面对于先锋集团风险处置的态度,其中两度用到“支持”一词,具体表现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处置工作”、“一如既往地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六次提到“配合”,一是全力配合相关地方交易所化解交易所产品风险;二是配合银保监会指导相关地方政府做好P2P网贷风险处置工作,配合证监会指导相关地方政府做好“网信理财”与地方交易场所合作业务风险处置工作;三是后续将配合先锋集团整体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以下为此次回复的全部内容:

关于xx来信事项的回复

我单位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您提出关于网信理财平台和先锋支付的来信事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查处网信理财平台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和非法金融活动问题

先锋集团旗下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信理财”)主要经营两块业务,一块是自营互联网资管业务,一块是推介、代销地方交易场所的定向融资产品。2018年,人民银行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指导北京市将该公司自营互联网资管业务纳入互联网资管领域重点整治范围,督促其稳妥清退。到2019年1月末,其自营资管业务已全部清理完成。另外,人民银行积极督促“网信理财”落实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工作要求,全力配合相关地方交易所化解交易所产品风险。

在先锋集团出险后,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及时指导有关部门摸清“网信理财”有关情况,督促平台配合相关地方交易场所梳理债权债务关系,有序开展清偿兑付,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证监会压实属地政府、特别是相关交易所的责任,要求交易所落实催收责任,加快清产核资和资金兑付工作。

人民银行将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下,积极发挥协调作用,配合银保监会指导相关地方政府做好P2P网贷风险处置工作,配合证监会指导相关地方政府做好“网信理财”与地方交易场所合作业务风险处置工作。相关问题或诉求您可以向主管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若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产品销售、融资等环节的相关合同方存在违法犯罪情形,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报案。

二、 关于查处先锋支付非法行为

经核查,迄今为止未发现人民银行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况。人民银行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对先锋支付日常监管中,密切监测备付金余额,要求其做好网贷类商户的风险监测工作,严肃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釆取约谈、罚款等措施。2019年7月4日,人民银行在监测备付金额时发现先锋支付备付金余额异常下降,第一时间作出限制先锋支付出金的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2019年7月5日,因先锋集团恶意操控先锋支付,为其关联企业挪用资金,人民银行已经责令先锋支付停业整改。目前先锋支付前期核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制定客户备付金兑付方案,后续将配合先锋集团整体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三、 关于您所反映的行政干预司法有关问题

一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处置工作,不存在行政干预司法等有违法治精神的情况。对于金融犯罪的“非法性”认定,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行政部门的性质认定不是司法机关介入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法〔2011〕262号)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 〔2014〕16号)均指出,“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若有关部门作出对先锋集团立案侦查的决定,人民银行将积极提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您要求国家赔偿的问题,人民银行不具备该项职能,建议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程序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您来信反映的问题, 一如既往地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支持先锋集团风险化解工作。

2020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

很多朋友在看到存款利率下调的消息之后,纷纷找到深蓝君问,除了银行存款,还有什么能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

下面,深蓝君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下,不同的资金需求,都可以选哪些稳定的投资理财方式?

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 有什么稳定的投资理财方式?
  • 储蓄险产品推荐!
  • 总结

今年以来,四大行、招行甚至一些地区的中小银行都纷纷下调利率,因此有部分人已经开始悄悄挪储了,也就是把银行存款转移到收益更高的工具里。

那么,有什么安全稳健的投资理财方法呢?下面,深蓝君就来跟大家介绍一下!

1、短期资金(1年以内)

有些短期资金,比如说几个月后就要用到的或日常开销的,可以选择下面几种工具,如:

货币基金:余额宝、零钱通、朝朝宝等,没有门槛、随存随取、收益在2%左右,整体比银行的一年期定存要高一些。

国债逆回购:即金融机构把国债抵押给你,找你借钱,给你利息,可选1天至半年的购买期限,利息动态变化,2%~10%都有可能,每到季末年末、节假日前,收益会更高。

2、中期资金(1~5年)

有些朋友可能想要过几年买房买车或者有结婚的计划,短期内可能用不到,但未来1-5年内肯定会有用的话,就可以考虑一些,相对安全、对灵活性要求没那么高、且能够获取一定收益的理财工具。

例如:

大额存单:属于银行存款的一种,起投金额比较高,一般需要20万以上,利率会比定期存款高一些。

银行理财:各个银行app里面都有不同持有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几星期的,也有几年的,这类产品收益是浮动的。

  • 债券基金:通过基金公司分散投资多只债券,短期收益有波动,长期持有收益非常不错,有些甚至能达到年化5%~10%的收益。

但在这里,深蓝君要提醒下大家,银行理财、债券基金是有亏本的可能性的,大家也要看看自己是否能接受。

3、长期资金(5年以上)

有的朋友可能就是想攒钱,等到未来几十年后用,但是如果存银行肯定是跑不过通胀的,那么就可以看看中长期国债、储蓄险等。

先说国债,它相当于咱们把钱借给国家,安全性极高,期限有三五年的,也有几十年的,收益比银行存款要高一点。像今年3月发行的国债,3年期利率是3%,5年期利率是3.12%。

不过国债也不是我们想买就能买到的,有时一两分钟就能被抢光,能不能买到还得看运气。

储蓄险包括了增额终身寿和年金险,它们同样也很安全,能锁定利率,不受市场影响,长期复利能达到3.5%~4%。

不过要注意,储蓄险需要持有较长时间才能看到收益,短期内退保会有亏损的风险。所以,如果是中短期内要用到的钱,建议大家就别买了。

下面,深蓝君就来带大家看看,储蓄险有什么值得买的产品?

上面说了,储蓄险有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那要怎么选择呢?

● 如果只有较为单一的用途:比如用作补充养老金,优先考虑年金险,长期收益更高;

● 如果还有其他用途,希望能灵活一点:比如孩子的教育金、长期的积攒计划,建议考虑增额寿,前中期收益高,用钱更灵活。

说完它们的区别,我们来看看最新的储蓄险榜单:

直接来说结论:

想每年稳定的领多点钱:可以考虑星海赢家(庆典版)(计划二),以”30岁女性,交5年,每年交5万“为条件投保,60岁开始领取的话,每年能领取3.9万多元,最长能保证领取15年;

想要终身都有现金价值:选择乐养多(典藏版),以上图条件投保,它每年能领取的钱是3.7万元,没有保证领取期,但终身有现价,任何时候想要退保都能领取一笔钱。

如果希望资金能尽快看到收益:金玉满堂典藏版是个不错的选择,以”30岁女性,交5年,每年交5万“为例,在第六年底现金价值就超过已支付保费,如果之后遇到需要用钱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减保来取现。

有的朋友可能还想要收益更高一些的增额终身寿险,那么就可以看看增多多3号(泰山版),同样的投保条件,它的后期irr收益率是优于金玉满堂典藏版的,最高能达到3.486%。

正所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我们只有认真的理财,才有可能实现梦想中的财富自由!

关于投资理财的内容就讲到这里了,希望今天的文章对你有所帮助,也欢迎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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