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樾秀,即便你死了,我也要唾弃你的坟墓”——宋猷烈
故事的结局,男女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四岁就认识她,她穿着红色芭蕾舞鞋,漂亮极了。
从格陵兰岛来的孩子是小疯子戈樾秀的甜莓。不,戈樾秀一开始并不是小疯子,她只是那个穿着白色裙子,手里拿着小熊娃娃,双目无神的奇怪又漂亮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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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猷烈,照片上的那个女孩是谁?”那个在葡萄园和你紧挨着肩膀,看上去十岁左右的漂亮女孩,和你颇有青梅竹马意思的女孩是谁,张纯情装作轻松笑嘻嘻地问。
“SN能源继承人”
“她漂亮吗?”
“你还是去问她的前夫们”
前夫们,至少要有三个以上,才能称作“们”。是的,戈樾秀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结过四次婚,每年一次,每段婚姻都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顾澜生问戈樾秀,为什么每年结一次婚?
“为了让一个人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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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樾秀真的是疯子,遗传了妈妈的美貌,也遗传了妈妈的精神疾病。当妈妈在她面前坠落的那一刻,小疯子戈樾秀就从她体内觉醒了。但戈樾秀是个好孩子,她答应了外公,下一次见面,会不一样的,会稍微乖一点的。所以宋猷烈,我们不可以。
“戈樾秀,你在想什么。记住你的诺言,救了你的朋友就必须给我打扫房子两周。”
瞧瞧,她的甜莓越来越不把她放在眼里了。后院里的小小的甜莓,咬下去酸酸的,涩涩的,但也甜甜的。如今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只剩下酸涩了。也是,格陵兰岛来的孩子总是讨厌她的,讨厌到把她推进泳池,见死不救。但小疯子戈樾秀却不介意,宋猷烈,你不可以给别的女生买冰淇凌,即便会被你推进泳池,也要阻止,不然戈樾秀就真的会疯。
真该死,戈樾秀给宋猷烈当两周的女佣简直是笑话,先答应着好了,到时再溜,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真该死,那戈樾秀现在在做什么,她在一边哼着歌一边收拾宋猷烈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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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樾秀,在加油站,我碰到一个人,这人是水果店的送货员,他和我打听新来家政的名字,他说先生你新来的家政勤快又漂亮。”
顿了顿:“开始,我以为他说的是玛丽安,玛丽安是很勤快,但和漂亮丝毫沾不上边,那这位水果店送货员也说了不是玛丽安,他老早就认识玛丽安,那么这位水果店送货员说的勤快漂亮的姑娘是谁,于是,他和我描述了一番他送水果时见到勤快漂亮姑娘的样子,长头发,大眼睛。”
“戈樾琇,你一定是给了这位送货员很多好处,才让他一个劲儿夸你。”低沉的声音骤然间变得蛮横无理,“更该死的是,他还夸你身材好,该死的,戈樾琇,你当时穿着得有多性感。”他还说,先生你的新家政不管是整理厨具还是清洁窗户都是赏心悦目,猜我当时是怎么回答他来着,我说,送货员你是不是想通过和我说上几句话达到和你朋友炫耀的资本,你和SN能源首席执行官,对,就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封面的那家伙有点交情。”声音不无嘲讽,“这话听着很不给面子对吧?但我没必要给一个骗子脸面,戈樾琇会给宋猷烈收拾房子,还是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整理,一点可信度都没有。”
是啊,戈樾琇会给宋猷烈收拾房间的确是一点可信度也没有,是啊,当时她好像是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整理来着。
“所以,我把它们都砸了,把整理好的餐具,从花园里摘回来的花,统统都砸了,用棒球棒。”这话轻飘飘从戈樾秀口中溜出。
逃跑,追逐,压在墙上,低低地问。
“戈樾琇,送货员说的话是真的吗?”
没有应答。
“戈樾琇真的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给宋猷烈收拾房子了?”
低下头。
“戈樾琇哼着小曲给宋猷烈收拾房子,是出于一种心情,就像是……这个时间点想吃苹果,想吃苹果自然是喜欢苹果了,所以,戈樾琇给宋猷烈收拾房子并没有别的其他因素,仅仅是出于喜欢,于是呢,戈樾琇带着一点点的沾沾自喜给宋猷烈打电话。”
宋猷烈的一番话把戈樾琇听糊涂了,四分糊涂六分心慌。
“戈樾琇给宋猷烈收拾房子这可是十分了不起的事情,可这家伙居然不接她的电话,戈樾琇气坏了,一生气就拿起棒球棒,是不是这样?”灼灼的气息直扑她耳畔。(该部分摘抄自原文,我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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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猷烈,你为什么要踹门?我还看到你在马路上狂奔,还扔鞋,醉酒的宋猷烈是这样发疯吗?”戈樾秀一边看着宋猷烈修门,一边吃吃地笑。她的甜莓怎么这么可爱,“虽然发酒疯,也挺帅的。我在厨房看到你都忘了喝水,我当时很口渴来着。”
“戈樾秀,昨晚为什么没走。”在这个房子还没装修好的时候,你就逃跑过一次。
“我喝醉了,我不知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戈樾秀开始害怕宋猷烈,怕格陵兰岛来的孩子说出让她爱听又害怕的话。格陵兰岛来的孩子长大了,连表姐的话也不管用了。对了,宋猷烈是她的表弟,是那个在妈妈死后和爸爸在一起的小姨带来的孩子。她亲爱的小姨,如果知道小疯子把宋猷烈早就拐到床上,会是什么表情呢?优秀又乖巧的宋猷烈,早在那个偌大的庄园,就变成了戈樾秀的甜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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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樾秀只有一分钟可爱,其余的九百九十九分钟都是可恶的。”
宋猷烈,对不起。不可爱的戈樾秀又一次逃跑,这下是不是连一分钟的可爱都没有了。你说得对,叫戈樾秀的球队在宋猷烈这里是一支大烂队。格陵兰岛来的孩子从小的梦想是当一名冰球运动员,冰面上的滑行可以把他带回无忧无虑的童年,说起这些时格陵兰岛来的孩子眼睛亮亮的。可他越来越少提起了,SN首席能源执行官的身份让宋猷烈分身乏力,被困在最高层的豪华办公室里,被困在财经杂志封面上,被困在外公的一声声“阿烈”里。宋猷烈,对不起,下一次的戈樾秀或许会再勇敢一点,但这次,只能坚持到这里了。
………
故事的结局,男女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四岁就认识她,她穿着红色芭蕾舞鞋,漂亮极了。
天知道这句话有多么美妙。不仅是因为他们在幼年就相遇,更是因为四岁的宋猷烈,在对世界还认知不全的时候,就记住了戈樾秀,他的表姐,那个穿着白色裙子,手里总拿着一只娃娃,眼神空洞的戈樾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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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组里推过峦的《世界级情人》,看到有老婆们喜欢好开心。然而峦的文里面,我私心top是《海啸》这本。因为每一个章节都好看,所以不知如何提炼分享。因为每一次相处都拉扯极致,所以怕一分享就等于照搬全书。如果说豌豆公主和小谢之间的故事是东南亚风情的爱情电影,小疯子戈樾秀和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宋猷烈就是南非洲上的童话。戈樾秀不是大烂队,故事的最后,叫戈樾秀的球队大得分。戈樾秀不只有一分钟的可爱,故事的最后,戈樾秀每分钟都很可爱。所以给她一点耐心,小疯子戈樾秀不是坏孩子。
宋猷烈是可怜孩子,“戈樾秀,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坐在那个办公室里。”
“为什么全场的人都能看见是宋猷烈赢得了比赛,偏偏戈樾秀是那个瞎子,但凡她往宋猷烈走向一步,那捧花束都不会在别的女生手上。”
“戈樾秀,戈樾秀老是在宋猷烈面前晃来晃去,烦死了。可是,”叹气,“戈樾秀不在宋猷烈面前晃来晃去了,也烦,因为……世界特别的安静”
这本纯虐男,因为戈樾秀是小疯子,可以发疯,但宋猷烈不行。这本小说的情节,修罗场,对话每次都看得我心抽抽。前面开始有一段平行时空,是从两个看似不相关的路人视角,讲述了一些戈樾秀结婚那几年两人之间的一些纠葛。我建议跳过看完全文再去看那一篇章。
老实说,我看世界级情人和海啸的时候无数次想象那些情节,场景,恨不能把他们拍出来。无数次感叹怎么这么会写。海啸这本我挑不出缺点,非要说一个最喜欢的还是两人间的对话。
“心怦怦跳 回忆杀·猫吃了金丝雀 恋恋时光 就在一起吧”随便列举几个篇章名,心怦怦跳是最喜欢的篇章,如果有老婆看完了欢迎和我交流交流😭
这本故事背景是在南非,峦的异国风情算是她的一大特色,不知道和她本人经历有没有关系,当然她某些地方可能描写得有些夸张,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我不爱看很写实的小说,就把它们当作另一个世界去看吧,当成童话故事,相信大家会和我一样喜欢的💗
有话要说...